葡萄园的黎明黄昏(上)

纳兰妙殊:


前文:重逢的三个昼夜  重逢之后


1


在与巴基迁入葡萄园共居的第四年,我终于确定,旧回忆不会再在夜间带着刺骨的疼痛悄悄回来。


普鲁斯特说:“过去不仅仅是一个瞬间,它根本不会离开原来的地方。”寡妇会反复梦到那场致命的车祸,被抛弃的痴心汉总在梦中见到那张无情面孔。如同所有遭逢过灾难的人一样,我时而会在梦里回到那个山谷。


多数时候,我会梦到我松开手,跟随那个飘落的身影一起掉下去。重力拉扯着浑身每块肌肉的感觉,异常清晰。有的梦更干脆:整条火车、铁轨都跟我们一起断裂、坠落,然后山峰崩裂,天空坍塌……


但到了第四年,每次掉落的结局总是这样:我跟他会落在一片葡萄藤编织的网上,柔韧的藤条兜住脊背,还能感到它们给身体的向上的弹力;有时接住我们是无边无际的、碧绿的葡萄叶,我能感觉到有些叶片还挂着露水,沾湿了脖颈和耳朵。我和他就保持着被承托住时的姿势,仰面平躺,小心翼翼地伸开四肢,互相对望;有时能听到他轻声说:史蒂维……


始于恐慌绝望的噩梦,竟能有这样美妙的收稍,犹如冰河下面藏着暖流。


他有时会被我惊醒,有时不会。


被惊醒的时候,他总会在头一秒靠拢过来,把我连被单一起抱住,用他仅余的右手。


 


他仍然不记得一切。一切。


第三年,我是说我跟他重逢的第三年,在葡萄都收完之后的秋天,我带他回了一趟美国(长途旅行,我总担心他还不够结实,担心了一路,幸好他并没累倒,只在到达之后轻微感冒了两天)。旅行的终点是故乡,纽约,布鲁克林。我们曾经终日游荡的街道,打过架的小巷子,念书的学校,最喜欢去的牛排餐馆,租住过的破旧公寓楼……在中央公园里走过人工湖时,我给他讲我俩怎样在夏夜里偷跑进来裸泳,差点被看园人捉住,慌乱之中错穿了对方的内裤。


他并不会说“我不记得”,只是嘴角始终带一点歉疚的微笑。


我们在故乡,像两个异乡人。


最后一个晚上,我跟他站在布鲁克林大桥上,一人一口,喝完了从前最喜欢的一个牌子的啤酒。


夜凉如水,桥顶的灯光投下来,在他湿润的嘴唇上闪烁。他把瓶颈靠在脸颊上,看着远处城市的点点亮光,若有所思地看了一会儿,转头说,咱们回家吧。


他说的“家”是远在另一片大陆上、十亩葡萄园边那个红屋顶小房子。布鲁克林不再是他的家。


一切他都不记得。但我和他都已经习惯把这看做是换取如今生活的代价。


如今,我终于获得机会,用平静的生活清偿有所允诺的激情。


 


2


第一年并不容易。我和他把所有的钱都拿去付清园子的地皮钱,余款仅够再买一台二手福特小货车,剩下修理房子等活计,只能自己来。


我们疏通壁炉和烟囱,修补加厚屋顶,铲掉发霉的老墙纸,重新粉刷墙壁,加固楼梯,修补木地板。


到后山去伐树,把伐下的山毛榉拖回来,劈木柴,在屋后搭建小棚子存放柴火。


还有,挖地窖,打扫旧酒窖,清洗橡木桶……


迁居时是秋天,很多工作必须赶在冬日降临之前做完。由于没时间做饭,有一阵我们不得不总吃罐头:罐装奶油玉米汤,罐装蔬菜,罐装肉。为免身体顶不住,又每天吃很多种维生素片。


此处到秋末,风已经很冷了,从镇上订购的瓦斯暖气还迟迟送不来。晚上吃了东西,就早早钻进睡袋。秋夜在安宁清冽的空气中几乎凝固。两个身体挨在一起,我把他左边断臂抱在胸口,长久地一动不动,仰望玻璃窗外的天空,等待第一颗星星出现。


收音机里预告第一场季风即将到达的时候,我们都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。结果那天夜里,由于气温骤降,水管冻得爆裂了。之后我们度过了每天开车到邻居家借水的两个星期。


只要靠在他身上,偎贴着他温暖的皮肤,我就对未来充满信心,对整个世界心平气和。



冬天,剪过枝的葡萄藤在雪下休眠。初春,要搭葡萄架,我把一根根木柱竖起来,让他绑铁丝。再把埋在土中的葡萄蔓挖出来、抬到架子上。


仲春时要挖水渠引水,把园子整个儿浇灌数遍。


夏天,有一种黑蚜幼虫专啃葡萄藤心,得喷洒杀虫剂;又要“夏剪”,除去多余的芽。


等浅绿色的葡萄花开了,则要疏除过多的花序;枝蔓生长到一定程度时,绑在架面上,得除去卷须,减少养分消耗。


要做的事情非常多,但无论如何是惬意的。附近的果农们大多热情和善,很愿意让我们去他们的园子观摩学习。那比学打枪和搏击容易得多,我们学得很快,不过有些小事故总难以避免。


此地生长一种叶子带绒毛的荨麻,第一次遇上,他并不知道自己对那种植物过敏,干完一下午活,他的右手手臂密密麻麻起了一层红疹子。晚上,红疹蔓延到了胸口和脖颈。


我开车送他去镇上的医院。他还开玩笑说:糟糕,这回是不是得把这支手臂也截掉?


其实我心里很难过。我希望他像个王子一样,每天只管饮酒,读书,听音乐,散步,偶尔到园里来,只为欣赏一下绿叶成荫、果实累累的景色……但我知道,类似的话一句也不能说,否则他会非常生气。


剔除酒中的酸涩,甜亦索然无味。如果不经历攀登的艰辛,山巅的景致也不再有意义。他想要的是生活的所有。真真正正的所有。


 


到秋日,便可收获整筐整箱珠宝似的葡萄了。


在田间地上铺一块布,坐下来休息的时候,他把一大串带叶子的葡萄顶在头上,歪斜脖颈,眼神故作慵懒微醺,模拟卡拉瓦乔笔下的酒神。我说,等等,还有一处地方不像……


说着四肢着地上前去,伸手把他的衣襟扯开,露出半个胸膛和一边乳头——卡氏的酒神是半袒胸襟的。


他梗着脖子一动不动,为怕头顶的葡萄掉下来。问,这次够像了吧?


我说,像。


又说,你知道卡拉瓦乔喜欢男人吧?你猜画完这幅画,他跟他的男模特做了什么?


我的王子、我的酒神眨一眨眼睛。猜不到,或许你也可以模仿一下?


 


远山苍翠,天空如一泓湖水。青绿的藤蔓和枝叶之间,金山鹂唱出它那四个华丽的音阶:滴-喔-滴-嘟。那串葡萄被压在身下,碾成了葡萄汁。当他翻过身去的时候,我舔舐他的脊背和脖颈,说,今年的葡萄真甜啊。


(图为卡拉瓦乔著名的《酒神》)





葡萄成熟收获之后,传统酿酒过程中有一项是“踏浆”,把葡萄倒进橡木桶,踩踏碾压出汁。


现在大多数酿酒厂都采用机器完成这道工序,但为了取乐,人们在收获季总会重拾传统,把不那么优质、不够格酿酒的葡萄留下来,专供踩踏之用。村中每年也会有踩葡萄比赛,比的是在规定时间内谁踏出的葡萄汁多。


第二年,我和他受邀参加。比赛堪称一时盛事,场地四周早就搭起卖饮料和食物的小摊子,处处喧嚣,人们都穿着上教堂才穿的盛装,满脸喜气洋洋。比赛用的木桶在长长的台子上一字排开,参赛者两人一组,为在桶中保持平衡,避免滑倒,大家的姿势都是四条手臂互相扶持。还有一位男人抱着一两岁的小女儿,与太太一起跳进木桶,笑嘻嘻地对提出疑问的人说,抱着孩子可以增加体重啊,有利于夺冠。


奖品由石墙餐馆提供:半年免费午餐。


巴基很喜欢那家餐馆的牛肝菌焗饭,说是味道特别像“那一盘”焗饭(我与他告别之际、令他起了疑心的那餐饭),因此我蹲下来挽起裤腿时暗下决心,要把冠军赢回来。


第一次赤脚踩进葡萄堆里的感觉十分怪异,凉,滑溜,像是踩到动物眼珠。我和他面对面站着,我的两手卡在他腰间,他右手搭在我肩头,相视一笑。


我小声说,怎么样,我的中士,有信心赢这场仗吗?


他说,没问题,我的队长。


我的十指故意摩挲,动弹了几下,他皱眉瞪我。我又觉得这姿势像是一种舞步的起始步伐……忽然哨声响起,那点绮思瞬间消散,让位给了久违的争胜之心。


前半程很顺利,葡萄在脚掌下不断爆裂、碎裂。五分钟后,在震耳欲聋的呐喊声中,选手们的踩踏进入最疯狂紧张的冲刺阶段,我忘记收敛力量,“嗵”地一脚,把木桶连同下面的台子一起跺穿了。


木条搭成的台子从中间折断,向中间塌陷。我和巴基掉下去。四周几个橡木桶也纷纷倾翻,人们惊呼着失去平衡,纷纷栽倒。


我们摔在葡萄泥和碎裂的木头中间。好在这一次,我仍能来得及在落地之前把他抱在怀里。


现场乱作一团的时候,我在他耳边说,嘿,又接住你啦。


他说,是啊,海格力斯,你的力气最大。可是免费的午餐没有了……


 


后来“踏浆”也成了我们的传统。他总喜欢往后倒,让我抓住他。我没让他失望过,每一次我总能及时抱住他,然后跟他一起倒下去。


倒在整桶甜蜜黏手的葡萄泥和葡萄浆里。


每一滴汁液都值得一个吻。没酿成酒的葡萄汁,比酒还令人酣醉。


 


他说,难道没人发现,用整个身体碾压才是最有效率的榨汁办法吗?


 


3


我和巴基向当地一位老酿酒师学了好几个月。那老人说,技术很重要,更重要的是,每款酒都应该有独特的个性。最后,还要有个漂亮的酒标。


酒标是我亲手画的:“王子与盾”,雄鹿,王冠与盾牌。


很早之前聊到葡萄园的时候,我只是随口说可以叫“Prince and Shield”,没想到后来真的用了它。他说这个名字很好,有童话式的奇幻感和中世纪骑士小说的浪漫。


至于“独特的个性”,巴基说,咱们的酒应该是——悠长的微微的苦涩味道,后面藏着花朵和雪松木的香气,然后有橄榄、坚果、杏子的清甜回甘……


但实际操作并不如想象起来那么简单。


第一年虽然有酿酒师帮忙,雇佣的几个工人也都是熟手,但产出的的酒并不很好,一半以极低的价格卖掉,另一半……倒掉了。


那些一直等着看美国人闹笑话的乡民们,大概笑了整个冬天。


 


吸取经验,兢兢业业,第二年的产出才算像了点样子。那年的酒有很浓郁的悬钩子和甘草味。我们开车带着酒去邻近几个镇上逐个酒馆、商店推销,那些老板先是对我们的美国人身份表示诧异,品尝的时候,先表示酒还可以,但我们的酒窖太小,没什么知名度……


某次,巴基很偶然地提及我们曾当过兵,这居然大大生效。人们对退伍军人总不乏一点敬意和善意。


贴着“罗杰斯兄弟庄园-王子与盾”标签的酒卖了几年之后,渐渐打开销路,我们也并不想做出太高级的酒,只做日常餐酒就行了。熟悉的酒馆老板说,现在那种印着城堡、田地之类沉闷老套图案酒标的酒,年轻人们都不钟意了。


他又说,盾的意思我明白,是纪念你们曾当过军人(他们只知道我和巴基是退伍军人,没人猜得到美国队长、咆哮突击队什么的跟我们有关系),雄鹿是什么意思?是你们家族中某个祖先的族徽?那王冠呢?


 
(图:阿B)


4


第二年,我们学会了用盐和红糖腌制鱼肉,用熏炉做烟熏兔子肉。


我在屋后开辟出一片菜园,一片花园。他跟养父母生活那几年,学了不少种菜种花的手艺。花园种了四种花,重瓣粉红苏格兰欧石楠,普罗旺斯红玫瑰,法国主教蔷薇,还有一种白玫瑰叫“少女的羞赧”。


他很细心地莳弄,花都长得很健旺。从那个夏天开始,有邻居们专门过来站在矮篱外面看花,真诚地称赞,继而发展到花园里来喝茶聊天。我们的人缘和口碑就从那时开始变好起来。


在乡间,有一个体面的花园,才能正式算是体面人家。


 


他说,也许咱们可以养一条狗?


我问,你会很爱那条狗、抱它,吻它、从你的盘子里拿一条炸培根喂给它?


会啊。


你也会让它跳到床上、搂着它一起午睡?


当然会,为什么不?


那就坚决不养。


为什么?


我正色说,除了我,你不能那样对待任何别的生物。


他几乎笑昏过去。


 


后来蒂朵请求了很多次,花样百出,过生日时要求当做生日礼物,生病了要求当安慰礼物……我们才向邻居讨了一条初生的诺福梗犬,由她郑重取名叫“芒果”。


蒂朵,他的女儿。没有血缘关系的养女。在随我离开之前,他对蒂朵说,我永远是你父亲,永远。


 


5


我去过他的养父母家中,在带走他之前。


正如他描述的,扬家是个平凡但温馨的家庭。我见到了他的养母波莉,养父鲍勃,妹妹克萝伊,还有他的“妻女”艾莉西亚和蒂朵。我甚至觉得,他坠崖生还后那五年即使由我来照顾他,也不会比他们做得更好。


我不知道他是怎样对养父母解释的,他们关起门来谈了一下午话,出来时每个人的眼睛都发红。那天晚饭时,扬夫人仍热情为大家递沙拉碗和盐瓶,但她眼中有“一切还是落空了”的失落和忧伤。


他们真的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。壁炉上菲力的单人照和巴基的单人照并排摆放,墙上悬挂的全家福照片里,巴基站在最中心的位置。那让我觉得,带走他们的王子实在残忍。


但扬氏夫妇没说一句阻拦的话。


离开前那天,我听到扬先生在房间里问他,钱够不够用?我和你妈妈还有一点积蓄……


 


艾莉西亚主张暂不告知两个未成年的姑娘——十七岁的克萝伊,六岁的蒂朵,怕她们不能理解。


我到达扬家的第三天,在厨房里帮忙修理电烤炉,他妹妹克萝伊走进来,靠在炉灶旁边的食品橱上,双手下垂按着白色裙摆。


我抬头说,克萝伊,你好。


罗杰斯先生,你好,修完电烤炉,您能再帮忙修理我房间里的收音机吗?


当然可以。


但她还没离开,等了一会儿(弄得我开始暗暗害怕这孩子是不是爱上我了),才看着脚尖开口说,罗杰斯先生,其实你和王子是情人关系,对吗?


我当时居然没觉得奇怪,只是“啊”了一声,直起身子,把挽起的衬衣袖子再往上推一推,叹一口气。我还以为我们做得够自然了,这件事有那么明显吗?


她点点头,狡黠一笑,满脸少女式天真的得意。王子从不会在说话的时候不看着对方的眼睛,但他总是躲闪着,不跟你对视。你们怕我会嫌恶这种……这种关系?当然不!只要他喜欢,就算他爱上一匹马也很好。我期望他得到幸福,最好的幸福。


于是,整个家只剩蒂朵蒙在鼓里。没人给她解释原因,她不能理解为什么爸爸仍是她的爸爸,但他将要不在这个家中生活。


知道这个消息的第二天早晨,她的小房间门外扔出来一堆玩具,漆皮火车,裙子和皮鞋,蜡笔,存钱币的微型荷兰木鞋。巴基低声说,这些都是我给她买的,她在跟我赌气。


巴基在房间里收拾箱子的时候,她靠门站立,呆呆看着。但只要他转身想过去安慰她,她就带着伤心欲绝的样子扭头跑掉了。


尽管他再三保证自己会经常回来,她也随时可以过去住,住多久都可以(“你想住到嫁人也行”),别离时刻她还是搂着他的腿哭起来,直到她妈妈过来把她抱走。


他与每个人拥抱道别。扬氏夫妇的眼泪落在他肩膀上。克萝伊说,我给你带到医院的那本童话书,《星孩》,记得吗?从雪中来的星孩最后离开他的养父母,回到王宫去了。王子,现在你也该离开我们了。


蒂朵的哭声隐隐从屋里传出来。


 


没有什么比挂着晶莹眼泪的小孩子的脸更让人心碎。她们用整个身躯去痛哭。她们的悲伤如此纯粹而投入。


在火车上,他整整半天时间一言不发,吸掉了半盒烟。后来他喃喃说:……每件赏心悦目的事背后,总有一段悲哀的隐情,连最不起眼的小花要开放,世界也得经历阵痛。


那是王尔德另一部小说中的句子。


我再次愧疚得无以复加。


但他摇摇头说,不,史蒂夫,那时所有的选择都是唯一的选择,现在的,也是。没有人做错,只不过……命运就是这样。


(TBC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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